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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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
考点3 教育的基本形态
教育的基本形态包括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1.社会教育
广义的社会教育,是指旨在有意识地培养人、有益于人的身心发展的各种社会活动。
狭义的社会教育,是指学校和家庭以外的社会文化机构以及有关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对社会成员所进行的教育。
2.学校教育
(1)学校教育的概念
学校教育指通过专门的教育机构对受教育者所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传授知识、技能,培养思想品德,发展智力和体力的教育活动。
(2)学校教育的特点
①职能的专门性
②组织的严密性
③作用的全面性
④内容的系统性
⑤手段的有效性
⑥形式的稳定性

(3)学校教育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入学条件、修业年限、管理体制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关系等。
①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这是我国正式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②1904年,清政府颁布执行《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这是我国正式实施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③我国现行学制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从形态上看,我国现行学制是从单轨学制发展而来的分支型学制。
3.家庭教育
(1)家庭教育的概念
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内由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对新生一代和其他家庭成员所进行的有目的、有意识的教育。
(2)家庭教育的特点
①先导性;②感染性;③生活性;④权威性;⑤针对性;⑥终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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