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4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9时—6月13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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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
余杭,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202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55.67亿元,总量稳居全省第一。2024年财政总收入803.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9.28亿元,规模均位居全省第一,并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财政总收入超800亿元的区(县、市)。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第三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106人,其中普高11人、初中41人、小学54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名优教师:
公办中小学(非本区)事业编制在职教师,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情形之一(获得相应奖项、荣誉时的执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相一致,荣誉名称以证书为准):
1.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浙江省特级教师或经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有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
3.浙江省教坛新秀或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评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需逐级比赛获奖)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5.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评地市级教坛新秀(不含相当于地市级教坛新秀荣誉)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6.获得杭州市三星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7.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名师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今有3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至少1节;(2)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评选的地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需为课题主持人);(3)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获得区(县)教科研(专题)论文一等奖及以上;(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8.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2)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评选的区(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需为课题主持人);(3)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获得区(县)教科研(专题)论文二等奖及以上;(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9.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或教坛新秀或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10.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2019学年至今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
11.报考高中数学名优教师(竞赛教练)岗位的人员须为数学学科竞赛浙江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第一指导教师。
(二)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2025届毕业生或者在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浙江省户籍;(2)本科或研究生就读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3)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4)研究生和本科均就读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浙江省户籍,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2)具有浙江省户籍,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3)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5届公费师范生;(4)本科就读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5)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
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其他人员:
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情形之一:
1.杭州市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浙江省户籍,余杭区内中小学(不含培训机构)非事业编制在职在岗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在余杭区内中小学(不含培训机构)任教1年(2个学期)及以上。
3.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单列岗位:户籍地或入伍地为杭州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已按规定完成服务年限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未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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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未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名优教师按照获得相应奖项、荣誉时的执教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符合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岗位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单列岗位的,在报名时需具有岗位适用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可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
(四)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平阳县、柯城区、莲都区及杭州市在职教师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6月9日9时—6月13日17时(为避免最后一天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报名)。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311100.com)。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不作审核。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6月14日9时—6月16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进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5年6月17日9时—6月18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6月19日9时—6月20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但已改报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应聘者需根据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完成报名后,应聘者需及时关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中的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公告(通知)。
最低开考比例:1.面向名优教师报考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2.面向应届生、其他人员报考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岗位招聘人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取消开考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者视作放弃报考。
五、考核
(一)面向名优教师报考岗位的考核。
1.视频遴选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视频遴选评审,视频遴选时间及具体要求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中另行通知上进行公布。视频遴选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视频遴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综合考核
视频遴选结束后,根据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核人员。在此阶段如有考生放弃下阶段考核资格,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视频遴选成绩从高到低在视频遴选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综合考核成绩作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荣誉层次、职称、全日制学历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综合考核由招聘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考核,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核备案,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要求将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二)面向应届毕业生、其他人员报考岗位的考核
1.笔试
笔试工作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中另行通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示地点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形式及具体要求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中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以准考证所示地点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招聘1-2人的按照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照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中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前如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放弃体检,则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二)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体检环节有不合格人员或岗位确认环节有放弃者,则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中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事业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或受到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
(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于2025年8月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5年。在职在编名优教师按选聘程序聘用,原则上前2年按原岗位等级享受工资待遇,第3年开始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参加竞聘。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二)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三)考生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5 号令)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招聘过程发布的信息中,一般用准考证号代表相关入围人员,在完成面试(综合考核)后再一并公布入围人员前期成绩,至公示拟聘人员时再将姓名与准考证号进行关联,实现信息闭环,便于回溯监督。
(六)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91995、86232729、89516880(工作时间);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6879(工作时间);
技术电话:0571-86220117(工作时间);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hang.gov.cn/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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